電動車出廠須配充電器并提供使用說明
據《城市導(dao)報(bao)》 近日,從有關(guan)部門(men)傳出信(xin)息,自(zi)11月1日起(qi),電(dian)動自(zi)行車的充電(dian)器(qi)質量不(bu)合(he)格(ge)將不(bu)得入滬銷(xiao)售。上海市公(gong)安局車輛管理所(suo)、上海市自(zi)行車行業協會日前公(gong)布了“電(dian)動自(zi)行車充電(dian)器(qi)檢測、評審的有關(guan)規定(ding)”,明確(que)對(dui)(dui)充電(dian)器(qi)質量管理的具(ju)體措施,并規定(ding)企業在整(zheng)車說明書中須專門(men)針對(dui)(dui)充電(dian)器(qi)的使用(yong)增加(jia)提示、警示內容(rong)。
據上海市消防總(zong)隊統計,從2009年至今,因電(dian)(dian)動自(zi)行車充(chong)電(dian)(dian)發生(sheng)火(huo)災事故共184起,其中80%由(you)充(chong)電(dian)(dian)器故障引(yin)起,共造成死10人(ren)、傷8人(ren)、物損(sun)700萬元的損(sun)失。
電動車充電易起火的“元兇”是充電器質量問題。質量合格的電動車充電器,不僅要包括變壓、穩壓、濾波、過載保護、過充保護、漏電短路保護等功能模塊,其殼體材質也必須阻燃。目前施行的《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》并沒有對充電設備提出詳細的技術規定。有的廠家為了壓縮成本,在制作上能省則省,導致劣質產品流入市場。專家透露,不少充電引發的火災與消費者的使用習慣也有關。比如,在不充電的情況下,長時間將充電器空載連接在交流電源上;習慣將充電器放在鞍座內充電;不看電池類型和適用電壓,將不匹配的電池與充電器混用等。新出臺的“規定”要求,企業在整車說明書中須專門針對充電器的使用(yong)增加提示、警示內容。如果消(xiao)費(fei)者(zhe)沒有得到(dao)充(chong)電器相關說(shuo)明和《使用(yong)須知》,需向企業申領,否則電動自行(xing)車無法上牌。